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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5-11
春夏,那一场很CHINA的爱国 - [随记·Note]

中国的英文名字CHINA起源于何时何意,严格说至今仍有争议,比较流传得广的说法是“China”是汉语“昌南”(原景德镇名)的音译。随着景德镇精细白瓷大量流传到海外,“瓷”(china)就成为了“中国”的代名词。记得10年前谢晋导演拍摄过一部叫《鸦片战争》的电影,里面描述鸦片战争前夕,英驻华商务总监义律让颠地回英国将一封敦促出兵进攻中国的信交给时任外交大臣的巴麦尊勋爵。当时的英国议会里议员们还在对是否同意政府对华战争争论得不可开交,一派坚决支持外交大臣巴麦尊的意见,即对付中国唯一的办法,“就是先揍它一顿,然后再作解释”;一派支持首相迈尔本勋爵,他们因“对于封锁约1000或1000多英里海岸线的结果,表示某种怀疑”而加以反对。结果,巴麦尊在议会上以打碎一只中国瓷瓶做比喻,提出貌似强大的中国不过就像一件做工精美的瓷瓶,打倒它只需“one touch”。根据史料记载,那次投票结果为,支持侵华271票,反对者262票,正是因打碎瓷瓶赢得的几票改变了近代历史,也以战争让世界看透了当时在貌似强大背后的中国实际外强中干、不堪一击的脆弱,不过只是CHINA。
当今中国比起近170年前当然不可同日而语,但瓷性还时不时会显示出来,特别在这个春夏之交,围绕奥运圣火传递,让我们看见一场表面进攻,实际自慰;表面拒斥,实际接受;表面针对,实际迷惘;表面自信,实际脆弱的瓷性爱国。
早在“五四”那天就想来说这个话题,因为在这个春夏与那场“五四”中,在相同的“全民激愤”背景下至少有两个共同点,一是两个时间点上都不约而同选择抵制来表达自己的诉求,前者因日本在1919年巴黎和会上企图把战败国德国在中国山东地区的特权占为己有,中国人民继1908年第一次抵制日货运动后又一次发动了抵制日货运动,直至日军撤出山东才于1921年结束;后者则是一群生于80后的中国白领阶层,他们长于“阶级矛盾难以调和”的教育中,毕业于外企、外国文化涌入中国的这10年,对西方甚至之前不曾反感并带向往,但因北京奥运火炬境外传递中的冲突成为一群自觉被侮辱与被伤害的人,在至今LV到底有否给“***”捐款都是一个没有由来的说法下,以华人世界处于道德制高点,发起了以“抵制家乐福”、“要求CNN道歉”、“保护圣火”为表达形式的二十一世纪来最激进一次民族主义冲锋,之后一场迅即矛头指向遍及全国30多个城市112家分店的家乐福抵制运动又因政府介入不了了之,而在首尔等地因守护圣火发生的留学生与当地示威者的冲突亦使自己陷入麻烦。二是,这两次运动的主力也和中国近代历次运动一样,青年都成为“爱国”的主力。
正像当今中国与一个世纪前的过往中国不可同日而语,青年也不可同日而语。“青年”作为特殊的社会角色一说在中国应始于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该篇里一开始便赋予中国的年轻人很多的意义,认为中国的希望在年轻人身上,中国的年轻人必须承担,留学生必须救国。而后,这个“青年”又在新文化运动过程中由年轻人自己参与构建起来,产生了如当时的陈独秀、胡适、鲁迅等,并以五四运动得到社会承认,“五四青年”由此成为中国青年的标准模型,即讲民主、讲自由,在之后的整个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无论“五四青年”后来演变为“抗日青年”、“进步青年”、“民主青年”,中国的激进青年都因始终扮演着救国者、拯救者的角色改变了中国命运而地位特别突出。但再反思在1949年之后的大陆,中国青年由后成为的是从服装、语言,到对政权的体制、支配的意识形态都强烈认同的红卫兵和响应号召上山下乡到农村去的“牺牲者”知识青年,我们可以看到,社会在接受“五四青年”把爱国作为神圣义务的同时却并曾未认可“五四青年”当时同时提出的青年作为个体的、生命体的独立的权利、欲求和民主、自由价值观认同,小到如自由恋爱等年轻人独立的能力,大到对民主自由价值与体制的思索,不仅不予认可,还受到挤压甚至耽误。于是后果就是如60后一代在广场运动化解后的幻灭感,70后越来越深的两面性,以及80后的“愤青表达”;后果就是社会一边不认可青年从个体本位出发、他们这个年龄层次的独特的权利和需要,一边则强化从国家本位出发要求他们对社会、国家的神圣义务,对照承认人性这一一切的政治基础,这本身就是种悖论;其结果就是年轻人在表面的满腔激情的大河下实际流淌的却是更多迷茫、无聊、郁闷、恐惧的潜流,而社会现实里我们探讨现当代的文化、理论少之又少,《百家讲坛》、古装史剧、某朝某代那些事儿则大行其道,甚至今日中国也被冠于“亲政”、“盛世”,无怪有学者批评,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本来把中国从帝王制度下解放出来了,现在又退回去了。
彩虹与日晕是不同的,爱国与起哄甚至被利用与投机更不是一件事。当那几天我的MSN上也是红心一片时,我问过不下10个人,9个人说因好看有整齐感,1个说“不像你不爱国”,于是我给自己加的是碎心CHINA。“爱国”未必不好,但把支不支持抵制,挂不挂红心作为义务感,“讨外伐内”则很危险。历史上教训最深刻的就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德国,那时人们并非是被迫行纳粹礼,许多人自觉自愿地、狂热地通过它来表达自己对纳粹体制的认同,是因为当时德国强烈的民族自我意识危机。渴望权力其实都植根于软弱和非力量,渴望权力者往往迎合这一心理来化身自己做为唯一带来克服这种危机和潜在不安全感的力量源泉。于是实际软弱和非力量的人民通过逃避自由和放弃个人自我的独立倾向,在整齐敬礼之中使自我与一个更高力量合为一体,产生了获得自我所缺乏的力量的幻觉。个体自觉地将主权让渡给超个人力量,而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整体权力则不断加强,这种不受任何约束的力量可以将所有人牢牢凝聚在一起,成为一个顽强坚固的集体,但也是一种最可怕的控制。也许80后会依然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抗议,家乐福的五一促销也不会取消,法国人也不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萨可奇也不会派特使主动修补关系,那么中央和达赖的恢复会谈,纽约华人状告CNN案律师宣布撤诉也是当时示威的目的?中国青年报图片总监就穿透历史认为,这次抵制的根子就在于“文化大革命”的遗祸,“我们对‘文革’的反思和检讨,还太少,太浅,‘文革’的土壤还在。”(见《南方人物周刊》2008年5月11日第13期总第118期《爱国路上的20,30,40,50》)但好在大部分加红心者只是为了“好看”,而没有真正产生了把个人道德转移给一个超个人机构的义务感,但其中也折射出我们对于什么是“爱国”实际理解的缺失。
谈爱国,首先要“定义中国”,“中国人”这一概念的外延和内涵是什么?以及如何看待民族(族群)与国族关系等。虽然CHINA一词有一说甚至可以追溯到秦代,但其首次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时间却不足百年,是在辛亥革命后的中华民国成立,是在清帝国逐渐衰落、民国和共和国相继建立的过程中塑造的。这样,它和传统的“中国”概念就既有重叠,又有本质区别。这样就不可避免有一些实际问题,比如在外,“China”一词在今日西方人的日常使用中仍通常泛指中国地区,不一定特指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或澳门,对某些人来说可能还不包括西藏,国际厂商和品牌一般使用在列表前标示“国家和地区”等方法来弹性解決这个问题,而“Chinese”一词也并没有像汉语“中国人”那样,明确表示生活在中国境内的所有族群的公民,当它表示语言时更只特指“汉语”,即不包含藏、维、蒙、壮等其它“中国语言”,一直以来为中国正名却因中国内政的限制都尚未建立健全,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这就为西方的霸权误读始终提供着可趁之机;而在内,解决这个问题看来也仍有相当长的路要走,至今一国两制、一国两府的不得已历史选择,除了支持国家统一可以作为唯一共性的爱国主张外,对于国家价值、国体制度就只能各自表述和捍卫。我们是一个国家主义的国家吗,宪法第一条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党章总纲明确“中国***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国家是永不可背叛的,而作为政党对人民则应是谦卑服务的,两者合二为一就都至高无上了,那么现实存在于一个中国内的资本主义制度、台湾现状统治应该怎样包融到完整的国家解释中去;我们是民族主义国家吗,显然更不是,1998年印尼发生大规模反华***,我们曾以印尼华人为华族,华族不算中国人为由置若罔闻,可见意识形态和实用主义的结合很难写出一个完整的不容外部质疑的解释。所以,有些问题我实在无法说,有些关于国家的问题现在只能搁置。在中国说爱国,就像《老港正传》里的老左后来的明白,“爱国是要付出代价的”。
上周国家主席***展开对日国事访问,访问次日《新京报》发表了学者刘柠题为《以日本为师助推中国改革》的文章,对于该文这里不做评述了,但不管怎么说,日本在崛起之路上确实为中国留下了一个深刻的教训,即是明治维新时日本因全盘接受了西方的现代科学技术、制度体系而成为亚洲最早开化的现代国家,而却因没有接受西方的自由民主精神而酿下了三十年代后的军国扩张后果,直到二战战后这些现代精神才植入日本,及今重返大国行列。当一个社会物质文明快速崛起,而精神文明不能及时同向发展时,危机往往就已经潜伏了下来,何况我们现在的改革开放还仅是在这30年中大量吸收引进了现代科学技术,甚至连现代制度体系的引进也非常不足,更毋庸说现代价值观与政治体制,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现今的改革甚至还未及明治维新的地步。
今天是母亲节,今天我看到的最可笑的消息就是李汉秋教授倡议,“不同文化的母亲节形象代表都有不同的文化个性,流淌着本民族文化的血液,承载着本民族精神。当中华儿女吮吸母亲节的文化乳汁时,这位母亲代表却是洋妈妈。这样的事是不宜再继续下去。”我不知道有如此觉悟的老先生怎么在自己的博客上给自己挂的是一幅西装领带的头像,他又如何解释为什么五千年我们要到今天才由你来倡议设立“中华母亲节”,而你认为“不宜再继续下去”的这个母亲节却已在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95年并为各国仿效,难道您老先生就不为传统文化中一贯忽视人民而羞愧。坚持特色往往会像脆弱的爱国一样被拿来做借口,当市民驾驶着自驾车驰上中国自建的世界第一跨海桥却为向大海小便,你该看到我们的物质文明与我们的精神空虚已是多么可怕的反差;当你意识到海峡两岸两个同文同种却不具共同归属感的群体一旦陷入激烈军事冲突将何等惨烈,你该想到这样的前途也许不是和谐而是德比;当你看到广州万人空巷喜迎圣火那高举国旗激情的脚下却是被践踏的国旗,爱国是那样的瓷性。
母亲节,谨以此文寄予祖国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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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9
Zola到了重庆中南海 - [焦点·Focus]

“灌满水,就是另一个中南海”,这是连岳对重庆市九龙坡区鹤兴路17号,这幢如今被称作“史上最牛的钉子户”的形象描写。但也正像此,之前从博客上看到的对于此事的网志大多是从网站的转摘间或加上自己的评议,也难怪,从我博客的ClustrMaps上就能看出,在中国西部,博客远远没有东部盛行,但从昨天起,这个情况发生了变化,在去年网志年会上有过一面之交的有志青年Zola辗转贵阳抵达重庆通过GPRS从“钉子户”吴苹的贴身边利用个人BLOG发出最鲜活的报道(题图为吴苹与Zola的合影,转自zola的Fotolog),当他的日志从我的订阅里传递过来时,是种惊喜,是种敬佩。chouti说,“当年老虎庙在北京王府井用手机拍摄照片报道王府井的杀人事件,算是中文Blogger第一次有影响力地站在了媒体报导的面前,Blogger终于也像一个媒体的样子了”,“今天,Zola能够深入重庆去查访钉子户的事情,并且把他的调查结果用Blog写出来。这比老虎庙单纯的记录事实又更进了一步,真正的有些We are media的样子了”。说的很对。
《血染的风采》,出自自称生于无畏80的慕容萱,应该和Zola差不多年龄,MV中尽囊括了近年围绕差遣发生的官民纠纷,而这又是必然的。一周前的昨天,凤凰卫视资讯台就《“钉子户”是公民维权的典范?》这一话题在其“时事辩论会”专栏里进行了一场十分精彩的交锋(视频一,视频二),其中不乏十分客观和精彩的观点。目前大家都把已经搞大的重庆“最牛钉子户”之事最终会得到怎样的结局作为衡量是成为何种法治的案例,特别是在刚刚结束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颁布《物权法》的背景上。
《Property rights in China,China's next revolution》是《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3月10日的封面命题,配图是一张类似中国文革时期的宣传画,只是工人打扮的男子手上高举的红宝书已经不是毛选,而是PROPERTY DEED——物产行为,从私有物权被承认到上升到被高举的高度,是本世纪随延续改革开放形成的经济发展给中国社会带来的最大变化,所有这些变化全部在最近的5年内发生:2002年,私营业主被允许加入中国***;2004年,中国修改了宪法的一些条款,加入了保护私人财产的权利;今年,《物权法》获得通过并颁布实施,将一个社会主义制度国家的个人私有财产保护,写入了国家的法律当中,《纽约时报》对此以“Landmark”(划时代的意义)来形容。但是必须看到《物权法》在目前的背景下依然为现有的法律条件限制了其规范性,比如就针对“钉子户”事件中涉及的“公共利益”概念,即使在《物权法》中你也不能找到明晰的法律规定,事实上《物权法》的现时出台只是最大限度为满足中国市场经济改革带来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而急需相应法律配套的急迫要求,即在《物权法》即便实施也未必能确保其规范性的情况下,也只有先出台《物权法》才能保护市场经济的成果,才能激发民众积累财富的积极性,才能使一些新的经济形式随之合法化,从而有利保持社会稳定。
自商鞅变法后,在中国历史上还有过两次较大规模的改革,一次是宋朝的王安石,一次是明朝的张居正。王安石的改革甚至最后遭不到民众的支持,结果事与愿违,被罢官之后郁郁寡欢在孤寂中病逝,其变革成为一桩难以了结的历史公案;而张居正是这三位改革者中唯一得以善终的,其身后虽然也遭明皇帝的反攻,但即使这样,连他生前因反对他被他打折腿的人也为他呼吁平反,在其生前改革更是得到民众的一致支持,为什么?很重要一点,两者的改革次序不同,王安石是先经济改革后政治改革,结果他的那些旨在“富国强兵”的新法措施却因旧政治体制的执法者执行反成为官员新的腐败途径民生新的负担;而张居正是先政治改革后经济改革,他在皇权下又提出了政府分享皇权的思想,变一人治国为群体治国,先肃清当时充斥不会专业只会权术的官场,打击渐成地霸的皇戚贵族,用五年建立起高效廉洁的政府,再由新政治体制推行经济变革措施,因此事半功倍。事实证明,仅仅依靠经济体制改革,而回避政治体制的改革,那么当经济改革成果遭遇碰撞原旧有政治体制时,就算新法也难以给予保护和稳定。
“钉子户”事件复就复杂在在目前的背景下,怎么分也注定要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商业利益、个人利益几者关系捆绑到一起,甚至彼此“依法”混淆在一起。新中国成立后,在当时时代背景下,我国政府着力推行城市土地国有化并延续至今,但是这国有到底是中央政府所有还是地方政府所有却在法律上界定很模糊,也因此形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经常发生激烈的碰撞和摩擦,其实去年的房地产“国六条”新政推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体现了这对矛盾的短期激化。而城市居民的个人房屋也因此不是完整的房地产品,而是房和地是分开的,个人对房可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对地则只有租用的使用权,重庆杨家坪“百老汇”的建设用地无疑是要从政府手里获得的,而作为吴苹的房又是这块地的附着物,吴苹的房按理是不动产,但又不是不可动的不动产,因为如果土地所有者已经把地的使用权转移了,那房总不是空中楼阁吧。并且因为这样的土地所有关系,政府就必须在所有拆迁项目中充当直接利益分配的角色,所以在中国,房屋拆迁一词是这样明确定义的“房屋拆迁,是指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拆除该地块上房屋的行为”,这样就又带来了问题,即在拆迁土地上建造的建筑或设施,可以统统算做“公共利益”,哪怕它只有“商业利益”,而这样推理的结果也就成为“开发商”就是代表“公共利益”,所以所有拆迁项目都会打上“旧城改造”的政府烙印。既要保护新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公共利益”,又要保护空中楼阁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是何其难啊!
很多悖论是我们基于要维护体制而人为造成的,很多话现在还不是能说出来。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就是现在在此事件中承受压力最大的应该是法院。“钉子户”事件出现今天的局面,区房管局申请法院执行强拆,没有错,因为城市《拆迁管理条例》赋予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这样的依据和程序;吴苹的维权,说实话我更认为是她找到了我们体制的软肋,也没有错;哪怕重庆南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重庆智润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现在也出来要求维权,也不会有错,户主杨武、吴苹夫妇已拒拆2年多时间,开发商其间也需承担从政府获得土地的成本与利息支出以及不可预见的房价风险损失,这也可以算在受保护的企业利益中。不管是开发商、司法机关还是房管局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是3月23日,在法院裁决强制拆迁的最后时限过去一天,九龙坡区法院执行庭的有关负责人却表示“目前关于吴苹拆除房屋一案的有关案卷还没有拿到该院的执行庭来”,则有些儿戏了。事实上正因为体制问题,我们不能说不健全的法律便就是这样在实施执行上充满了困难,法律早已失去了其应有的尊严和权威,一些地方往往以和谐为名信访取代了司法,判决最后演化为暗箱的协调,极大妨碍了司法公正和法制建设,我不妄猜吴苹案的最后结局,因为我不能像Zola一样亲临当地了解情况,但我可以保证,一旦吴苹因此而获得高于其他原周边拆迁户的待遇,必然带动更大一波原拆迁户的回潮,哪怕他们已经早签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会要求再次协调,而在协调里,所有法律规定统统只会搁置一旁仅做参考。这就是在体制悖论下法律的结局,这样的结局也会出现在今后《物权法》上。这让我想起了王安石。
“我们本来都是一个个良民,从小就是天天向上好好学习,天生不是坏蛋,我们全部都是被——逼的!”,因为“我不做个刁民,就会被欺负”。这是胡戈对“钉子户”事件翻唱的一首歌曲《被逼的-钉子户版》。但愿不是一个不会讲真话的体制逼出更多带着表把坑人蒙人叫做学习的权术者,逼出更多找软肋钻空子越来越精的“刁民”,逼出更多只适合看适合看而执行无力的法律,木木的话极为精辟,“每个人都有做钉子的权利,而且,今后还会有更多更强的钉子户出现。如果每个项目最后都搞成这个样子,整个国家也要完蛋的。”但愿这次事件逼出的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协调推进。这让我想了张居正。
最近我的博友都在成长,Zola到了重庆中南海,yami去了四川叙永县荞田小学支教,叶子以亲身经历探讨着医德医风。BLOGGER不应是简简单单记录爱发呆、爱腐败,抑或把YY矫情地称作暴走假装可爱,那是伪blogger,BLOGGER是种力量,是崛起的媒体,是走向民主和自由的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并快乐着的公民。
向Zola,向yami,向叶子致敬!






